潍坊市构建教育监督与服务长效机制

  政府推动,市、县两级督学责任区建设全面铺开
  早在2002年,潍坊市就开始进行督学责任区制度的探索。到2006年,全市基本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初步构建起了把每一所学校和教育机构都纳入监管范围、让每一所学校和教育机构都能共享公共管理和服务资源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行业监管体系。2009年7月,潍坊市政府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专门印发《关于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全市设立市、县两级督学责任区,分别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共建立市级督学责任区12个,每个市级督学责任区一般负责3~5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1~2个县(市、区);县级督学责任区145个,覆盖本县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每个县级督学责任区一般负责20~30所中小学、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市、县两级教学研究部门中的教学研究人员和教育行政部门业务科室的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将被聘为兼职责任区督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兼职责任区督学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具体承担起对责任区学校的督导责任。
  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为确保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顺利实施,该市建立了《督学责任区工作规范》,明确了督学责任区运行方式。责任区督学开展督导活动原则上要有至少两名督学(行政管理和教学工作各1人)参加,督学可采取明察暗访、推门听课、列席会议、座谈问卷、查阅资料、校园巡视等方式开展工作。市级责任区督学每月至少对所负责的直属学校和县(市、区)督导一次,每月参加督学责任区活动的凤凰彩票一般安排3~5天,确保每学年对所负责县(市、区)的所有乡镇和各类学校都能督导一次。县级责任区督学原则上要求每学期对责任区内所有学校至少督导两次。责任区督学每次在一所学校的工作凤凰彩票不少于半个凤凰彩票,其间要随机听课,要与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交流。责任区督学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就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就提出处理建议,报同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发现学校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责任区督学要下达“教育督导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学校限期整改落实到位。责任区督学每次到责任区学校开展工作结束以后,都要填写责任区督学工作纪实表,撰写一篇督导报告。纪实表和督导报告每月一次交同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备案,作为对责任区督学和责任区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教育督导部门每月汇总一次督导情况,向局常务会议汇报,将督学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列入督查事项,督促重点解决;对督学推荐的典型经验做法,督促有关科室以适当方式进行总结宣传推广。同时,以《教育督导简报》、《情况通报》、《呈阅件》等多种形式,将各责任区督导的有关情况报送相关领导、印发给有关部门和县(市、区)。
  组建教育督导巡视团,有报必查,违规必究
    与督学责任区制度相配套,该市在潍坊教育惠民服务大厅设立教育投诉中心,开通24小时热线电话8791010和网上投诉平台,并融资20多万元通过《潍坊晚报》每周两次向社会公布,通过潍坊人民广播电台《行风在线》栏目每天滚动宣传教育投诉凤凰彩票方式。统一制作“督学责任区公示牌”,把教育投诉举报电话和责任区督学姓名及联系电话等情况,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予以公布,便于学校师生和社会各界随时投诉举报。对来自社会各界的教育诉求快速反应,努力做到有求必应、服务到位。
  该市引入市场机制,借助第三方督导,建立起了教育投诉事项的快速查办机制和学校评估的社会参与机制。通过扶持部分已离职的优秀校长、教师、督导人员、教研人员等组建了民营机构——潍坊市创新教育管理评估中心,同时挂名“潍坊市教育督导巡视团”。市教育局每年单列专项经费60多万元,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各类教育投诉的调查、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督学责任区工作考核、部分学校评估等事项委托给教育督导巡视团办理。市教育局通过《教育投诉事件查处周报》、《教育投诉事项呈阅件》等方式,及时将相关教育投诉的调查及处理情况向各县(市、区)、各督学责任区公布,并呈送有关领导参阅。自2009年以来,已委托教育督导巡视团调查办学行为投诉2600多件。根据教育督导巡视团的调查结果和责任区督学报告提出的建议,市教育局对相关学校下发《整改通知书》295件,对情节较为严重的基层教研室、学校、校长、教师等印发通报批评35件次,总结推广基层县(市、区)、学校和教师的典型经验40项。同时,全市各县(市、区)配合督导巡视团的调查,印发通报72件次,通报学校97所。
          (潍坊市教育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