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省职业教育亮点回眸

  本报讯(记者 韩普生)2013年,我省职业教育领域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积极寻求突破、创新,在全省范围内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建设,积极变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一项项令人瞩目的政策、方案的出台,注定2013年是山东省职业教育改革之年。本报记者梳理其中精彩亮点如下。
  一、在省级层面基本形成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体系
  省委、省政府将“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研究”确定为省委常委重大调研课题和省政府教育专项调研课题。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带领9部门赴潍坊、德州等地开展了4次专题调研,研究调度20余次,系统提出了我省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对策,推进鲁政发〔2012〕49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省政府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立项督查,明确各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凤凰彩票表、责任主体。迄今,出台45项政策文件、建立28项制度,在省级层面基本形成全方位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体系。
  二、春季高考本科计划翻番,首次开展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分段贯通培养招生试点
  进一步打破职业教育向上不能贯通的体制“天花板”,改变职业教育仅局限在专科以下层次的局面,不断完善春季招生考试制度。2013年本科计划达到5230人,比上年翻了一番。在8所中职学校、11所高职学校和12所应用型本科学校开展“3+4”、“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录取线分别超过普通高中录取线和二本线。
  三、投入5200万元建课程体系,职业教育教学有了“标准”可依
  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行业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有效对接,实现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省财政拨专款3000万元支持开发100个涵盖主要专业群的中职教育和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教育、三年制高职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涵盖85%的中职学生和全部五年制高职学生。按照每个专业100万元,财政总计投入2200万元,开发首批22个专业的应用型本科、高职、中职相衔接的课程体系。这在全国是首例。
  四、在全国率先启动职业教育品牌专业群建设,让“行家”指导专业建设
  省财政投入2.26亿元,按照每个专业群(专业)400-700万元的标准,在全国率先启动29个高职品牌专业群、10个中职品牌专业群,引导学校优化专业结构和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办出特色,打造山东职业教育品牌,带动学校整体发展与提升,形成核心竞争力。还成立了由行业企业名家、职教名师为主体组成的山东省旅游、财经、商业、交通运输、建筑、卫生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让“行家”指导职业教育专业建设。
  五、“双证互通”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更多学生可以拿“双证书”
  为着力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2013年11月13日,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双证互通”试点规模的通知》、《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实施方案》,将中职教育“双证互通”扩大到全省所有合格学校,启动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支持在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今后,更多学生可拿到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六、出台9项财税优惠政策,构建校企合作机制
  2013年10月28日,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提出9项税收优惠政策,涵盖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关税等税种。支持学校组织开展实习实训及其他勤工俭学活动,开展教学、技术研究和培训活动,进行校区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及境外组织和个人资助、捐赠职业教育事业等。
  七、落实学校的招聘主体地位,没有教师资格证也可参加职校教师招聘
  针对“考进来的学校不需要、学校需要的进不来”,教师专业执教能力薄弱,严重影响办学质量等问题,2013年12月26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联合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对职业院校教师公开招聘作出安排。专业教师招聘以测试专业技能和执教能力为主,将专业工作经历和职业资格作为基本条件,招聘方案由招聘学校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制订,落实学校的招聘主体地位。允许教学急需但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专业人才参加职业学校招聘,合格的先作为兼职教师使用,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再转为正式教师。这就为缺乏教师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才进职校任教建立起“绿色通道”。
  八、财政部门参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拨付经费,吸引业界精英进职校任教
  2013年12月31日,省教育厅、编办、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资委联合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对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聘用管理作出规定。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总额的20%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由学校自主聘用专业兼职教师;财政部门参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确定经费拨付标准,以吸引更多业界精英走进学校。
  九、免学费范围扩大到中职学校全体学生,生均拨款标准出台
  2013年9月2日,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全部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秋季起,将中职教育免学费范围扩大到全体学生。2013年10月9日,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免学费补助转换为按专业补助公用经费的新机制,对第三年同样全额拨付公用经费,拨款更加科学、合理,解决了以往对中职免学费只补助两年半费用的问题。
  十、民办职业院校非营利性认定有了办法,多项优惠政策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
  2013年12月31日,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山东省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认定办法。办学活动规范的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可以从办学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出资人,奖励资金转为出资额,继续用于本学校发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聘用的教师,按公办学校教师标准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并按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享受退休待遇。这将有效解决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教书育人。公共财政还通过定额补助、项目补助、专项奖励的方式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给予支持。2013年底,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1亿元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