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

  本报讯(记者 君文)为保障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让学生吃得健康,吃得更有营养,青岛市教育局联合质监局、发改委等部门日前发布《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
  《规范》对中小学生营养餐基本要求、食谱编制原则、烹调要求、食品安全与管理、责任与监督等都作了详细界定。营养餐的营养素指标也非常系统,对6~18岁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早午晚餐的营养素摄入量设定了参考标准。在食品营养管理方面,要求学校食堂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营养师负责食品营养管理工作,并依据《规范》给出的营养参考标准进行食谱制定,以最大限度保障学生的饮食健康。学校应提前一周公示学生营养餐营养素的摄入量及带量食谱,接受监督。学校应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负责营养餐监督测评,参与营养餐管理工作。学生餐价格有变化,需通过听证会、民意调查和专家评审。
  《规范》要求,学生餐不得长期供应一种主食,肉、鱼、禽、蛋、豆制品、蔬菜应适当搭配。荤菜应尽量采用瘦肉;每周以鸡肉为原料的菜品不得超过两次;每周油炸食品不得超过一次。食堂应该设简易实验室,能快速检测不合格食品。营养餐配送单位应设立实验室,配备大肠菌群检测设备及农药残留检测仪等。校长作为学校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学生的饮食做好相应的监督工作,以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