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方案

    本报讯(记者 高原)日前,省教育厅公布《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对考生资格确认、综合测试、录取和本科阶段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根据《方案》规定,凡参与“3+4”“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高职院校,要按照与本科高校共同制定的过程考核方案,对注册为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过程考核。只有考核结果认定为合格的学生,才有资格参加综合测试及招生录取。
  在毕业证书的颁发上,职业院校学生(不含师范类)完成中、高职阶段学业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将统一颁发中职、专科毕业证书。获得相应证书后,方能参与转段录取。对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册学籍,按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对口贯通培养。除不允许转学、转专业外,享受统一高考录取本科学生的相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