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减免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收费

  本报讯(记者 刘凯)日前,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教育厅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今后,我省将对中小学校舍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包括房屋登记费、土地复垦费等24项予以免收。
  据悉,该通知减免收费的政策适用于全省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建设项目具体包括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我省规定,中小学校舍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包括房屋登记费、土地复垦费等24项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并且有浮动的项目,包括房产测绘收费、公证服务收费等12项,按规定标准的30%~50%收取,有上下限的按不超过下限标准收取,有条件的也可以免收,具体减免幅度由各市确定;属于市场定价的,通过服务双方协商适当减收或免收。各市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由市物价、财政部门制定相应的收费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