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被评为省直机关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本报讯(记者 单婷)记者从日前召开的省直机关档案工作会议上获悉,省教育厅被评为省直机关档案工作先进单位。会议对省委办公厅等33个省直机关档案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规和档案规范标准,建立健全了档案工作规章制度,配备了开展档案工作所需的设备,积极开展档案资源和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收集门类齐全,分类科学,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可靠,档案服务、利用成效显著,连续5年被省档案局考核为省特级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