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第一阶段工作结束

  本报讯(记者 黄玲)5月30日,我省2014年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第一阶段工作结束。督导评估期间,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总督学孟庆旭到部分县(市、区)了解情况和进行工作调研。
  第一阶段督导评估历时两周,共对18个县(市、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细致的督导评估,重点是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学校校际间均衡状况、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情况、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标情况、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等七个方面,并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进行了调查。其间共抽查学校827所,查看材料账簿3000余册,调查问卷2万余人次。督导组肯定了各县(市、区)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问题的整改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下一步,省教育督导室还将派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查验,并视整改结果确定上报国家审核认定名单。
  根据工作安排,第二阶段督导评估工作将于6月18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