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补课当令行禁止

赵雅君

  2016年寒假开始前,省教育厅下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采取“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制。此前的2015年暑假,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明确禁止六种与有偿补课有关的行为。这被教育界解读为“史上最严补课禁令”。

  从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及教育的内在要求看,禁止有偿补课合法合理。可从社会现实看,虽然教育行政部门此前屡出严令,也明察暗访处理了少数补课教师,但学生课余补课之风盛行,补课年龄也由高中、初中逐步往小学延伸。只不过补课由公开转入地下,由校内转入校外,由教室转入家庭,与检查部门玩起了捉迷藏。一到假期,各种校外培训机构依然打着各种旗号,堵在校门口,散发补课传单。

  为什么假期补课禁而不止呢?山东省实验中学一位教师坦言:“虽然各地中高考改革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多要求,但就目前而言,中高考仍是以分数为重要的评价标准。因此,唯分数论的观念根深蒂固,学生和家长即使在低年级坚持素质教育、愉快学习,到了高年级大多仍会走上补课这条路。”而每年因此被查处的教师少之又少,补课风险成本偏低。

  其实,教师有偿补课,不仅仅是教师的事、学校的事,也是家长的事、社会的事。很多补课是在家长的强烈要求下搞起来的,如果不改变家长的教育观念,补课之风如何禁得了?再者,在高考成绩、中考成绩在某些地方还被看作政绩的情况下,对“严禁”力度的把握难免有偏差。另外,中小学教师待遇上不去,也成为部分教师借补课来获取收益的一个理由。

  可见,要防止教师有偿补课,只是出台规定还不行,必须综合治理,弱化应试教育倾向,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有偿补课,让所有违规者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