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督导检查我省21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

  本报讯(记者 孙荣光)11月14日至17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督导检查组对我省今年申报的21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地核查了有关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校际间均衡状况以及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等,并开展了公众满意度调查。
  11月18日上午,国家督导检查组在济南向省政府和受检市及县(市、区)反馈了督导检查意见,对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省本次申报的21个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反馈会对做好全省下一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认真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别是省未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23个县(市、区)要严格对照标准,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发展水平,确保明年全部达标,实现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堂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