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一校一章程”绘就“依法治教”蓝图

本报通讯员 王昌军 石宜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赋予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法律地位,规定学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享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学校章程是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依法接受监督的基本依据,是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依法确立法人地位的必要条件。自今年年初,邹城市就要求200余处中小学校在年底前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
  为推进依法治教,发挥学校章程的作用,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近年来,邹城市积极探索,引导学校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将章程教育作为各中小学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做到法律知识学习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设立“普法维权服务队”,组建“普法教育宣讲团”,开展政策法规宣讲活动,让“模拟法庭”走进学校,努力调动广大师生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但由于各学校章程内容笼统,操作性不强,且不具有本校特色,致使章程形式大于内容,作用发挥不好。
  “推进‘一校一章程’建设,是学校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加快学校制度建设,不仅能促进学校提高管理水平,而且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市各中小学务必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学校制度建设工作。”该市教育局副局长盛勇表示。
  今年3月,邹城市下发了《关于制定完善学校章程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学校章程建设的凤凰彩票表和路线图,组建了专门的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组,强化过程性指导、督导,具体负责对学校章程制定过程中的“答疑解惑”,避免基层学校走弯路。该市第二中学、第八中学、凫山小学等组织法律工作者、学生家长、学校教师、学校领导、知名人士等,成立学校章程起草专家团队,多方收集资料,深入学习调研,拟定章程草案,为兄弟学校的章程制定工作提供了“标准蓝本”。
  在学校章程修订和审批过程中,该市还充分尊重学校的办学特色,尽量鼓励学校张扬办学个性,全力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该市第一实验小学被市政府命名为“学雷锋示范基地”,被社会各界称为“雷锋学校”,在学校章程建设中,依然保留了“助人为乐、奉献社会”的特有元素;第一中学把电脑机器人教育、数字校园建设、现代学校创建等内容写进了章程……目前,全市200多所中小学校正在按照凤凰彩票节点,规范有序地做好学校章程建设工作。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执行。”邹城市教育局法制科副科长房祥伟如是说。为确保圆满完成学校章程建设工作,该市在“邹城教育”网站开辟“推进依法治教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专栏,及时发布审核后的章程,并采取培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学校章程,帮助全体师生、社会各界认知、遵守学校章程,促进学校依法治教、民主管理。认真核实基层学校执行章程情况,严格奖惩,务求实效,确保学校章程“物尽其用”,为推动邹城市教育事业优质快速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