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稳步推进校车安全工程

  本报讯(记者 刘婷美 通讯员 罗丙唐)高唐县近期通过搞好试点运营、落实财政补贴、采取市场化运作、明确责任分工等措施,稳步推进校车安全工程。
  该县决定自2015年9月~2017年9月,分两批为全县农村中小学配齐校车。2015年,首先在城区一所小学和一个镇的中小学试点运营,采集相关数据,发现试点运营过程中的问题,制定相关措施,为校车安全工程的全面铺开打好基础。到2017年9月,全县农村中小学基本配齐校车。落实财政补贴。该县对义务教育阶段乘车的学生和随车照管人员予以补贴,补贴金额不低于学生乘车总费用的三分之一。县财政每年将补贴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育局提供的乘车学生数和补贴标准一学期一拨付。采取市场化运作。校车安全工程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由聊城交运集团投资成立高唐阳光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并引入竞争机制,为高唐县农村中小学提供校车服务,由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校车安全运行主体责任。